星颖 发表于 5 天前

公众号及贴图号小店内容创作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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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及贴图号小店内容创作激励计划

为助力公众号、贴图号创作者在日常创作中更多使用微信小店商品卡片来表达自己希望提到的商品内容,微信小店(以下简称“平台”)于【2026】年【08】月【11】日起推出微信小店-公众号及贴图号小店内容创作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激励计划活动期间,公众号、贴图号个人创作者达成的符合特定场景来源直接成交的订单,平台根据售后期结束后用户未申请退款的实际结算订单金额,对技术服务费超过1%部分进行激励,激励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创作者。

创作者需要在2026年10月11日前按照激励计划指引手动领取激励,超过领取期限将不可再领取。

一、计划期限

活动时间:【2026】年【08】月【11】日00:00:00-【2026】年【09】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4.1 激励计算方式

现金激励额度 = 每件结算商品结算基数 * (该商品实际产生的商家技术服务费率-1%),单位:元

其中,结算基数=用户实付金额+支付补贴+带货者优惠+平台优惠;

最终以平台统计数据为准,注意,如商家技术服务费率≤1%,则现金激励额度不予计算。

(1)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和费率标准详见:《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一览表》,如相关费率有优惠或调整以平台相关规则为准。

(2)商家券金额、订单运费不计入结算基数中。

(3)支付补贴指用户付款时由对应资金结算机构(可能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提供的优惠金额,如银行卡满减优惠等。

(4)带货者优惠、平台优惠指由带货者或者平台出资向用户提供并使得用户可减少订单实付金额的对应优惠金额。

(5)本次现金激励由平台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激励额度是税后金额。

(6)激励计划期限内,每个自然周作为一个激励周期(第一周/最后一周的激励天数不足一周的,视为一个激励周期);平台将按激励周期计算时间范围内结算的订单对应的激励,每周一计算上一自然周结算的订单对应的激励。

(7)在单次结算周期(一个自然周)内,单个公众号账号所获现金激励额度上限为4200元,单个贴图号账号所获现金激励额度上限为1400元(以符合激励条件的订单结算时间为准,不以发放时间为准),若按上述计算方式得出的激励额度超出该上限,超出的部分不予发放。

注:因平台打款限制,激励可能在同一结算周期内分多天下发,请注意查看「服务通知」内的模版消息。

(8)每件结算商品结算基数不包含涉及纠纷、刷单、虚假交易等异常交易的订单金额。

XieZhiQiang8 发表于 昨天 03:45

那些私下忠告我们,指出我们错误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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